使用在線「PeopleKeys®」軟體和相關評估(統稱為「系統」)必須接受以下使用條款。一經按下「我接受」按鈕,及/或註冊和使用 PEOPLEKEYS® INC. 提供的系統和服務(「PeopleKeys®」),即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接受以下使用細則及條款,並受以引用方式併入的所有使用政策的約束。PeopleKeys® 保留權利,以隨時自行決定變更或修改以下任何使用細則及條款,以及以引用方式併入的任何政策或指南,並確定是否把這些變更同時適用於現有及/或未來的客戶,以及何時進行有關變更。在沒有附加條件的情況下,PeopleKeys® 網上軟件系統網站(“網站”)一經發佈,使用細則及條款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即時對所有客戶生效。如您不同意使用細則及條款,請不要按下「我接受」按鈕,也不要使用系統。如您不同意對使用細則及條款的任何修改,請不要繼續使用服務,並立即通知 PEOPLEKEYS® 您需要終止本協議。
1.1 系統使用/可接受的使用政策。
該系統只應用作貴公司整體就業篩選過程中的因素之一。本評估的結果不應作決定是否僱用該申請人的唯一因素。本系統旨在協助識別與工作相關的偏好和能力,貴公司應透過面試、其他評估或背景和推薦審查進行更徹底的審核。適當檢視申請人之前的工作經驗、工作所需的技能及個人推薦資料均應包括在全面審核程序之內。他人安全須予考慮的同時,亦應進行背景審查、由醫生執行的藥物篩查和身體檢查。該評估不會量度任何暴力傾向、精神狀態、性偏差或政見,也不可用於識別這些情況或預測任何相關行為。
a.使用系統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即表示您理解並同意,按所有地方、州、聯邦或其他準則使用本系統,以便對僱員、同事、應聘者,以及所有可能獲得系統使用權的其他人員進行適當評價,並且不得:(a)僅依靠本系統對應聘者的預期就業作出決定;及/或(b)使用本系統,因為現職雇員或申請人的任何合法身份或其他受保護身份(例如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性取向、年齡或殘疾),而有所歧視。PeopleKeys® 讓客戶(即公司)提出職位/工作招聘特定的問題,並要求應聘者確認他們願意遵守、執行、認同或同意某些職位/工作要求、先決條件及/或前提條件,但您有責任確保這些做法合法,並獲得其地方、州和聯邦政府法規的正式許可。因此,就您在招聘和其他人力資源決策中使用該系統,PeopleKeys® 及其關聯公司、代表、顧問和代理商(統稱為「PeopleKeys®集團」)恕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對於在 PeopleKeys® 系統中使用您所提出的問題,或使用可能與此類問題相關的客戶網站連結,PeopleKeys® 亦不負有任何責任。最後,由於您使用該系統而直接或間接致使 PeopleKeys® 集團遭受任何索賠、損害、損失、負債,以及所產生的所有辯護費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您同意對 PeopleKeys® 集團提供賠償,使其免受相關損害,除非此類索賠、損害、損失、責任、成本和費用由 PeopleKeys® 集團自身的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引起。
1.2.服務付款和終止政策。
使用系統的所有費用必須根據當時適用於系統的時價預先支付。如您在適用的到期日後七(7)天內未支付任何費用和稅款,則您的帳戶將被暫停,直至繳交款項為止。此外,如您未能在適用的到期日後的十四(14)天內繳清所有何費用和稅款,則將視嚴重違反這些使用細則及條款,從而有理由證明 PeopleKeys® 終止您使用系統及相關的服務是合法且正當的。您需要承擔有關恢復系統帳戶的任何費用。 任何此類暫停或終止均不會免除您支付逾期費用和所產生利息的義務。如需追討欠款,您將承擔與追討欠款相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法庭費用和追討代理費。
1.3.退款政策。
我們會以積分形式退回購買電子產品的費用至您的 PeopleKeys 帳戶。至於從我們的店鋪網上購買的電子產品,則恕不以現金或信用卡退款。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客戶服務 +1-800-779-3472。
2.1 知識產權。
所有材料、軟件程式,包括但不限於目標代碼和原始程式碼、由 PeopleKeys® 開發的與系統有關的數據或資訊,以及PeopleKeys® 向使用者提供系統所使用的任何專有技術、發明、發現、方法、商業秘密或流程(無論是否受版權或專利保護)(統稱「PeopleKeys 專有資訊」)均為並將繼續為 PeopleKeys® 或其供應商(經 PeopleKeys® 許可)的獨家和專有財產。 除經 PeopleKeys® 書面許可外,明確禁止根據任何此類 PeopleKeys® 專有資訊進行未經授權的使用、複製、逆向工程、反編譯和進行二次創作。對於任何直接或間接違反或侵犯 PeopleKeys® 專有資料中 PeopleKeys®擁有權的行為,您可能需負法律責任。
2.2 商標。
您特此授權PeopleKeys®使用您的商標(如有),其使用目的僅限於將此類商標用於 PeopleKeys®透過本系統為您發出的網上或書面報告之中。這並不是商標許可,PeopleKeys®亦沒有與您商標有關的任何其他權利。
3.1 保證條款。
PEOPLEKEYS® 系統按「原樣」提供。對於系統、與之相關的網上連接或其傳遞的資訊的完整性、準確性、當前性、充分性、適當性、功能性、可用性,或運作事宜,PEOPLEKEYS® 不會提供任何陳述或保證。PEOPLEKEYS® 集團明確表明不會就系統提供任何明示或隱含的保證、條件或陳述,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適用於特定用途或非侵權性的任何隱含的保證。PEOPLEKEYS®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形式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特殊、間接、偶發或衍生損害,即使 PEOPLEKEYS®已獲知會此類損害的可能性。PEOPLEKEYS® 特別聲明不承擔由預定的系統暫停、計劃以外的系統故障、資料丟失或其他超出 PEOPLEKEYS®, INC.、其附屬機構、代表、顧問和代理合理控制的系統事件所造成的任何責任。PEOPLEKEYS® 並不保證系統的運作不會中斷或不會出錯。
3.2 不當使用的免責聲明。
透過 www.MotivationalLiving.com、 www.PersonalityStyle.com 和 www.PeopleKeys.com 和 www.Discinsights.com 發出的報告代表 對DISC Personality System Profile(個性系統解析)各個回答的有效和可靠解釋。由此網上系統發出的報告為DISC解析量表的各個回答提供最深入分析,從而得出最準確、最深入的結論。然而,必須理解報告是依據受試者所輸入的答案而得出的,報告旨在按有關事宜提供準確而權威的資訊。該報告發佈的前提是,發佈者並無參與提供專業心理諮詢服務。如需專業意見,請尋求專業人員的建議。
4.隱私政策。
系統使用者提供給 PeopleKeys® 的所有個人資料和聯絡資料將獲嚴格保密,而且只會用於聯絡和應用在透過系統提供的評估工具。
5.適用法律和爭端解決。
如您使用系統及應用這些細則及條款引起任何爭議,賓夕法尼亞州會負責管轄,無論是否存在任何法律衝突條款。雙方之間的所有爭端均應提交仲裁,根據美國仲裁協會的商業仲裁規則選出一名仲裁員,再根據該仲裁規則進行仲裁。雙方同意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為具體仲裁地,並接受其管轄。
6. 擁有權、客戶資料和保密規定
6.1 擁有權。在雙方之間,我們獨有擁有權和保留對系統、文檔、我們的機密資料(定義如下),以及因使用系統而衍生的任何數據的權利、擁有權和利益。該些數據不直接或間接識別您、最終使用者或任何自然人,數據包括 (a) 回應、分數、互動指標、拒收率和系統表現數據等,以及 (b) 視乎適用法律、匿名化、去識別化和/或聚合的數據的任何限制,使其無法再直接或間接識別您、最終使用者或其他自然人,以及您或最終使用者就系統提供的任何反饋或建議。在雙方之間,您獨有並保留有關您的機密信息和客戶資料的所有權利、視乎我們根據這些條款處理客戶數據的權利。
6.2 客戶數據。您授予我們和我們的關聯公司處理客戶數據的權利,以符合這些條款、我們的數據保障協議和我們的私隱聲明,並提供系統服務。如您不同意我們的數據保障協議或私隱聲明的條款,您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系統。 您聲明並保證您已提供,並將繼續提供充分的通知,並已獲得併將繼續獲得必要的許可和同意,以便向我們提供客戶數據,以供使用和披露。
6.3 保密規定
6.3.1 定義。「機密資料」是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任何資料或數據,無論其是否有形,且被標記或以其他方式指定為機密或專有或鑑於資料的性質和披露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客戶名單、定價、概念、程序、計劃、設計和其他策略、「實際知識」、財務,以及披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其他業務和/或技術資料和文件。機密資料不包括以下任何資料: (a) 在不違反這些條款或接收方的過錯的情況下,公開獲得的資料;(b) 披露方披露之前,接收方已很清楚的資料,並且據其所知,不受任何限制;(c) 接收方適當地得到的資料,並據其所知,不受任何限制,沒有違反披露方的權利;或(d) 由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未使用或參考披露方的機密資料。
6.3.2 使用和披露。除非披露方另有書面授權,否則接收方不得 (a) 把披露方的任何機密資料用於行使接收方的權利或履行其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之外的任何目的,以及 (b) 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披露方的機密資料,但接收方、其關聯方及其各自的僱員、法律顧問、會計師、承辦商,以及在我們的情況下,在必要時「需要知道」的分判商(統稱為「代表」)除外,以供接收方行使本條款項下的權利或履行其義務。接收方負責其代表遵守第 6.3節。根據至少與本第 6.3 節的條款具有同等保護性的保密條款,代表將有法律義務保障披露方的機密資料。接收方將使用和保障披露方的機密信息的機密性,謹慎程度等同保障其自身機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低於合理的謹慎程度。
6.3.3 強制披露。接收方可以根據規例、法律、傳票或法院命令的要求披露披露方的機密資料(統稱為「強制披露」),前提是接收方向披露方發出強制披露通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接收方將就強制披露向披露方提供合理的合作,費用由披露方承擔。
最後更新:2022年2月24日